大学教育资助委员会于2016年公布「香港教资会资助高等教育院校的管治」报告。为了实行报告内有关风险管理的第四项建议,大学聘请顾问公司检讨大学的风险制度,目的是找出国际上管理高等教育的良好做法,包括建立一个风险名册及风险管理框架。
是次检讨以三个阶段进行:第一阶段集中于寻找大学的潜在风险;第二阶段包括风险名册内的风险评估、排序及权衡各风险的轻重;第三阶段主要建立一个风险管理框架及制定减低风险的行动,并由各特定风险持有者及控制者负责就主要风险进行管理、监控及报告。
大学于2017年6月13日把总结报告连同风险名册及主要风险、风险管理框架、报告时间表及行动计划提交予校董会考虑。校董会其后通过风险管理框架及报告时间表、风险名册及主要风险,并审阅行动计划的细节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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